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

【碎念】可不可以相信愛情的誓言

以下是在選修課程「懷疑方法應用與實踐」期末報告「可不可以相信愛情的誓言」當中,小弟我所做的結論,前面的段落有其他同學討論承諾的定義,史登伯格(Sternberg)愛情三角理論,誓言可信度的分析。
---
誓言的內容可以區分為「誠意」以及「保證」兩個部分。「誠意」代表一句誓言被言說出來時內心發動的情感因素;而「保證」則是誓言的實際具體內容。以「我會愛你一輩子」為例,促使你做出誓言,那個當下濃烈的意念就是「誠意」,在這個誓言當中所做出的「保證」,則是「會愛你一輩子」。

但可以清楚認肯的事實是,我們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,情緒直觀而直接,不一定經過理性判斷影響的,愉悅、幸福、難過、憤恨、愛上了,這些都無法受到控制而直接由感性直觀的感受。但人也並非對自己如此無能為力,感性動力原始純粹,但理性能力與教化使得我們擁有選擇的能力,可以決定任何一個情緒發動之後採取的後續動作,開心的時候可以選擇不要表現出來;生氣的時候可以選擇不要直接與對象發生衝突;愛上了也可以選擇是否上前表白。你無法控制自己是否要不要對另外一個人怦然,但你可以選擇是否追隨心中的小鹿,是否直接向對方展現自己濃烈的意慾,是否在還有對象的前提下卻與另外一人發展關係。

因此,我們可以保證行為,但無法保證意志。也就是說,實踐「我絕對不會跟別的人發生關係」是可能的,但「我絕對不會愛上別人」,就是一句有極大可能失去保證的誓言;或者「我絕對不會打你」「我絕對不會跟你離婚」是可能的,而「我不會對你生氣」就有極大的機會失準。

對於誓言,我們可以相信感情的濃郁,但不能相信時間的永恆,用比較淺白接地氣的說法,當下濃烈愛意的「山盟海誓(台語)」可能隔天清醒過來就變成「昨暝歹勢(台語:昨晚抱歉)」。

對於誓言的分析,可以做出以下的小小結論─誓言區分為「誠意」與「保證」。「誠意」在當下確實為真,但不具有時間尺度下的恆久性;「保證」則可以區分為「行為上」與「意志上」,我們可以保證行為,但無法保證意志。

那麼,我們是否應該相信愛情的誓言呢?

如果以效益主義的態度,試著以賭徒論證的方式分析,四種結果如下:1.相信愛情的誓言而沒有被背叛,白頭偕老。 2.相信愛情的誓言但被背叛,痛不欲生。 3.不相信愛情的誓言而沒有被背叛,沒有差別。 4.不相信愛情的誓言而被背叛,不甚意外。
縱使我們無法對感情中的幸福與痛苦進行量化,但在經驗中我們可以仍然可以去權衡。以上面四種結果來說,相信愛情的誓言具有較大的風險,也許可以幸福到老,但也可能因為相信誓言,而在受到背叛的時候感承受更大的痛苦;反言之,不相信愛情的誓言比較沒有受到傷害的風險。

綜合以上分析,在理性的判斷上,對於愛情誓言的可信度,我們擁有非常多的否決因子,似乎完全不值得被相信。但跳脫理性回到現實生活中,我們仍舊能夠選擇相信誓言,只不過在選擇相信誓言的同時,要明白自己所負擔的風險,愛情可能會逝去,誓言具有被打破的可能。而若選擇不相信愛情的誓言,也不要在感情中過得患得患失。

感情要走的長久,也絕非僅止於相信誓言與否,對於誓言的關注,不應該只是值不值得相信,或者應不應該相信,更需要在意的以及努力的是對於誓言的實踐,離開實踐,所有的誓言不過只是空口說白話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